21部门联合发文,未来4年,医卫领域发展重点来了!


       1月10日,国家发改委、国家卫健委等21部门印发《“十四五”公共服务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明确,到2025年,公共服务制度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供给格局基本形成,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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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十三五”末,我国取得了全民健康保障能力显著提升,我国每千人口医疗卫生床位数已达到6.5张,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2.9人,全国养老机构和设施总数达31.9万个,养老服务床位823.8万张。而根据《规划》,到2025年,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助理)医师数将达3.2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数将达3.8人,人均预期寿命将达78.3岁,养老服务床位总量将达约1千万张。


1、查漏补缺,加大儿科、

     《规划》明确,扩大医护人员特别是儿科、全科、麻醉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科等短缺医师和注册护士规模,提升医护人员培养质量。多途径培养培训乡村医疗卫生工作队伍,改善乡村卫生服务水平。以儿科、全科、精神科等紧缺专业为重点,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


2、完善城乡医疗服务网络

       推动县级医院提标扩能,加强胸痛、卒中、创伤、危重孕产妇、危重新生儿和儿童等救治中心以及肿瘤综合治疗中心、慢性病管理中心建设。

就在2021年11月,《"千县工程"县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方案(2021-2025年)》出台,其中明确,推动省市优质医疗资源向县域下沉,逐步实现县域内医疗资源整合共享,力争通过5年努力,全国至少1000家县医院达到三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水平,为实现一般病在市县解决打下坚实基础。


3、推进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

     《规划》指出,聚焦重点人群健康需求,提升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与保障能力,促进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依托综合医院、职业病专科医院,加强尘肺病、化学中毒等职业病诊断救治康复能力建设,增强职业健康服务可及性便利性。

     《规划》要求,推进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和临床专科能力建设。在医疗资源不足地区,坚持“按重点病种选医院、按需求选地区,院地合作、省部共建”的思路进一步推进区域医疗中心试点建设,通过建设高水平医院分中心、分支机构和“一院多区”等方式,定向放大国家顶级优质医疗资源。支持省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积极发展医疗联合体,加强智慧医院建设,发展远程医疗服务,增强省级区域医疗中心的辐射服务能力。

4、吸引社会力量参与

     《规划》提到,鼓励发展专业性医院管理集团。支持发展医学检验等第三方医疗服务,推动检验检查结果互认,鼓励发展第三方医疗服务评价。推动精准医疗等新兴服务发展。鼓励支持医疗康复、健康管理、心理咨询、中医药养生保健等服务发展。以高端医疗、康复疗养、休闲养生为核心,丰富健康旅游产品。积极发展智慧医疗,鼓励医疗机构提升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支持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开发应用。

5、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此外,将符合条件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提升疫情监测预警能力,提高应对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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