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增中高级职称! 这类医护人员可直接申报中级职称


       随着健康中国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促进基层医疗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一直是各地政府卫生健康工作的重点任务。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基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针对当前基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进行政策强化和调整。

图源:湖南省人民政府


     《意见》重点提出扩宽基层医务人员晋升通道、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加大医保政策对基层倾斜力度。


提升基层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

    《意见》指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服务基础性地位。


      结合居民需求,发展康复、口腔、妇科(妇女保健)、儿科(儿童保健)、精神(心理)等专业科室。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实施备案管理的基础上,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章及相关文件要求,开展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施三级及以上手术。

      加强基层全科医生、专科医生、公共卫生医师、药师、护士等医技人员培训,提高基层医疗服务质量水平。


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

       《意见》显示,湖南省将建立适合基层卫生特点的等级评审评价体系,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二级医院等级评审工作。基层医疗机构评审成为一、二级医院后,保持现有财政投入和补偿、医保待遇保障水平不降低,人才梯队、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和结构、医疗技术、药品配备等方面,按照相对应的一、二级医院的相关政策标准执行。

         同时,《意见》还对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丰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内涵、提升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等方面提出要求,开展县域医共体建设,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特色科室、数字化预防接种门诊、疫情防控能力建设和设备配备,推动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系统连续的基层卫生健康服务能力,改善群众就近就医的环境条件。


扩宽基层医务人员晋升通道,降低职称晋升要求

       在基层医务人员晋升方面,《意见》提出以县市区为单位“打捆”统一进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岗位设置,统筹使用岗位数,参照相关规定按照中级增加5个百分点、高级增加3个百分点调整乡镇医疗卫生机构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

       对长期在乡镇卫生院工作的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称,可不作外语、计算机和科研方面的要求。

       对引进的高层次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如无相应等级的空缺岗位,可不受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的限制,通过设置特设岗位予以聘用。

      对符合申报条件且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0年的医务人员,可对应申报中级职称(国家有特别要求的除外)。


清退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

       在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管理方面,《意见》要求县级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机构编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筹安排用编进人计划,按照有编即补的原则优先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人需求。

       严禁挤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和违规借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编在岗人员。

       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长期在编不在岗的人员,予以清退。


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政策

       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方面,《意见》要求按照“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要求。

      在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时可突破现行绩效工资调控水平,给予重点倾斜,具体倾斜幅度由各地按照与当地县区级公立医院绩效工资水平合理平衡的原则,结合公益目标完成情况、绩效考核情况、人员结构、事业发展、经费来源等因素确定。

      总体来看,此次湖南省的《意见》内容全面,大到基层的规划发展方向,小到基层医护人员的编制、薪资绩效,基本都有相应的调整和规划。这也意味着,基层医务人员将正式告别过去过去“放养”的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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